四天前,我差點在的士內遺失了價值二千大元的遊戲機,怎料,今天,我又再次遺失了另一件物品。
今早跟家人去看電影,出門拿了一把雨傘,下車以後,明明還記得取回,但不幸的是,當我拿著雨傘走進洗手間,只是因為要洗手才把一直拿在手上的雨傘放下幾秒,但洗手之後,我竟然一走了之,忘了拿回!
兩個小時後,當我看完電影,我還未發現自己手上欠了一件物品。直至我和妹妹待小巴開車以後,我才驚叫:「哎呀,我把遮呢?」
就是這樣,我又再一次把自己明明拿在手裏的東西弄丟了!
雖然,這把雨傘只值49.9元,但這卻是我很喜歡的一把圓點雨傘,更是一樣幾年來為我遮風擋雨的東西,總算有點感情,現在遺失了,實在有點不自在。
經過今天的事,我確實開始懷疑自己的腦袋真的有點毛病,即使是十多秒的事,「短期記憶」也儲存不了,回過頭來,竟然忘得一乾二淨。不論是日常生活,還是工作,都是如此。對此,我實在有點無助與自責,因為連我都搞不清楚為何自己的記憶可以變得如此短暫,我真的害怕,下一件丟失的物品會是電話、錢包、手袋等等……
最令我歉疚的是,那樣東西明明前一秒仍在我手,但下一秒卻又被我弄丟了。
哲學家說這是因為我「大頭蝦」,但我卻不認同。我實在有點害怕,如果有一天,我帶米菲上街,我可能會把她弄丟了;又或者,將來我拖著兒女上街,回過頭來,我可能會把他們遺留在洗手間、公園、街市、商場內,最後,令我抱憾終生。
唉……究竟如何避免再次失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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