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家庭日」的目的是為慶祝父親昨天的生日和爸爸媽媽的三十周年結婚紀念。
說真的,我們很久已經沒有搞過「家庭日」。
還記得小時候,每逢星期天,我們都會到處逛逛,然後到住所附近的美心快餐用膳,或到附近的大排檔吃西多士做早餐,生活快樂得很。
於是,很多時候,我和哲學家都會選擇光顧大集團快餐,一方面裹腹,另一方面給自己緬懷童年歡樂之餘,亦感受二人獨處的浪漫。
然而,自從大排檔清拆了、自從那間美心快餐結業以後,自從……想來已很久沒有這樣的機會一家人聚首,吃個午飯了。
清早十一時許,媽媽已興致勃勃提早到北角,但事實上,我們是約好了十二時到油塘匯合。我嚇得不敢怠慢,也提早出門。但以我的經驗,我始終都覺得有點不妥。
十二點,我們一行五人準時到達油塘地鐵站,然而,哥哥卻仍未出門。
雖然記得他一直以來都是這樣,早上梳洗會獨霸洗手間近一小時,但我仍覺得這是很不要得的行為。
又記得他倆上個月冬至,可以遲到半小時。我就覺得很不對勁。
話說,爸爸媽媽視今日為重要日子,明明約好了十二時,加上從地理上說,他倆是最近的,只是相差兩個地鐵站,但最後仍是遲了45分鐘才到達。
可別忘記,今天的氣溫只有約十二度,要五人在寒冷的天氣下等候兩個人,我覺得是極過分的行為。姑勿論她怎樣對待我的爸爸媽媽、她的「老爺」「奶奶」,也暫且不論他在過去一年與我的糾葛,單單就是這樣一而再、再而三的遲到,要所有人等他倆,我就看不過去。
於是,我很認真,從理性的角度只對他說了一句話。
很有趣的是,事後回家媽媽竟說是我不對,但我由始至終都認為,事實是,所有事情錯不先在我,尤其是今次我更沒錯。假若他可以準時、或者只遲十分八分鐘,我還可以為了父母啞忍,但這樣 45 分鐘,我實在忍不過去、也不能壓抑自己的良知。
聽到這裏,哲學家跟我只說了兩個字:「執著!」
我相信,別人看到這應該也會有同感,然而,我不知從哪時開始,自己就是一個這樣執著的人。
我明白,做父母的當然希望看見自己的子女可以和睦相處;
可是,坦白說,我做不到。
不是我沒有嘗試去做,只是當中的糾結並不是自己或別人想像之中那麼簡單。
試問,有哪一個做妹妹的,不希望有一個疼愛、關心自己的哥哥或姐姐?
又試問,有哪一個做妹妹不想親切的叫聲:「哥哥」或「姐姐」?
然而,很多事實證明,我這一個小小的盼望是一次又一次被幻滅。
因此,我只希望我能繼續過屬於自己的生活。
其實,這兩天還有兩個重要且值得紀念的日子,其中一個就我家米菲的生日,於是我買了這份禮物送給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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