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11日 星期四

迷失與猶豫

這陣子,對於自身認真與堅執的個性,我開始感到疑惑、感到猶豫。

我承認自己是一個執著的人,但,這份執著從正面角度,亦可說是一份堅持,一份對人、對事、對物、以至對情的堅持。

隨著在社會裏工作,我開始疑惑,究竟,這份堅持是對還是錯?「擇善固執」是否妥當?

直至昨天發生了一件事,我更感猶豫。

期終試開始,對於我班中三來說,每一科、以至每一分都是非常重要。

校內批改學生的作文,制度與公開考試相若,務求讓學生盡可能得到公平公正的評分。昨天,我收到同事A初步就一小部分學生的評分,仔細查看,其中一道題目有兩位同學得85分,而我所揀選班中的上品佳作卻得被評得71分。我細心再看,卻覺得這三位同學的寫作內容相約,或許,我班這個學生所用的例子確實不及別的兩位同學那麼獨到、創新,但從寫作手法及文辭表達上,我不覺得可以有14分這麼大的差距。

按規矩,其他同事如有疑問,是可以就此情況詢問評卷老師,情況就跟公開考試一樣,一起就評分尺度取得共識。然而,起初,我就是躊躇著,因為明知以同事A的個性以及過去不愉快的經驗,她有八成機會是不會把這位學生的分數作調整,但我最後還是覺得,這牽涉學生利益,不是小事 (何況,以我的專業判斷,這位學生不是不值得拿個80分);況且,假若揀科如去年一樣,主科成績會作三倍計,那14分的差距就對學生的最後排名有很大影響!我就是不能隱沒良心,當甚麼事都沒發生!

思考一晚後,最後我還是於昨天早上,鼓起勇氣,去詢問同事A,希望可為這位學生的利益據理力爭。

起初,談到內容一欄,同事A指我這位學生沒有扣題,但我卻讀出學生所寫的一事一句,解釋她怎樣以另一角度去扣題,甚至她在文章最後,不但重申論點,而且更抄錄題目的一些字眼,藉以扣題。說到這裏,她才說,「或者可以考慮在這裏加分」。

到我再比較這三位學生的文辭表達時,我指出85分的那位同學如何口語化,寫出「上位」、「鎖匙」等這些詞彙,而我這71分的學生,在語言表達上是那麼流暢時,她一邊反駁,一邊「坦誠」地「說」我「不尊重她的評分,在挑戰她」。

說到這裏,即使我一再澄清,為了取得一致的評分標準,為了維護學生利益,我才跟她討論,只想搞清楚和得到一致的共識,並非有意「挑戰」她,可是,她一如以往,仍是主觀地認為我「有意在挑戰她」。

說到這裏,我很感無奈,畢竟她不是第一次曲解我的意思!

說真的,如果我真的不尊重她,大可以直接把文章交到科主任面前,告她一狀,讓科主任來評理和解決;
如果我真的存心挑戰她,大可以著學生的家長寫一封投封信,讓自己置身事外,交由校長處理!

在這事上,其實解決方法很簡單,就是找來同級同事B,一起商討,但,自從那一次同事B在會議上替我澄清論點,同事A已經在會議後很「坦誠」地立刻告訴我,覺得「我和同事B是一黨來反她的」,所以就算找來同事B,事情根本解決不了。

事情既然發展至此,我已盡了我的本分,憑良心為學生爭取應得的東西,以為這爭拗可以結束,但,返回教員室,同事B就對我笑說:「我肯定她最後也不會改分。」細問之下,才知道同事A原來一返回教員室就跟其他同事說,我在挑戰她,不尊重她的評分!

到了這時候,我實在悲憤交集!

悲,是為這份學生白白沒有十多分但最後我卻不能為她做些甚麼而感難過;
憤,是為她的行為而感憤憤不平,受委屈的是我,我也未曾向任何人傾訴過、指摘過,為何可以這樣誣陷我?何況,這不是第一次!

學生誤解我,我尚且可以顧念她們年小,作出諒解;
但年近半百且是半個上司的她,即使我EQ再高,知道後也一定不能當作沒事發生!

事後,我跟哲學家訴說,說不到一分鐘,我已經忍不住聲淚俱下。

我不禁大哭,既是因為我感受委屈、被誣陷,也因為我感迷失了。我真的開始猶豫,自己的堅持究竟是對還是錯?責一點老師的責任而為學生維護及爭取利益,是對還是錯?

我開始猶豫,究竟自己應否效法其他人,為「明哲保身」,而「因循苟且」地對待工作?

我開始猶豫,究竟是否應該向其他人學習,即使學生發生意外,也不顧一切,堅持「放學打鐘,即刻收工」,把所有事務交給另一班主任處理?

可是,要我罔顧學生利益,違背良心,扮作甚麼都看不見、聽不到,我真的做不到!

我更疑惑,作為一位「虔誠」的信徒,甚至教導學生要「愛人如己」的她為何可以欺壓及誣陷別人?為何口口聲聲跟我說「見大家都係基督徒所以坦誠」,但只有她才可以「坦誠」地向我表示不滿,卻又不可以容納他人坦誠的意見?

究竟,公義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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