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遇到兩件非常奇怪的事,而當中牽涉三個「奇人」。
昨天下午,如常外出。那時,我如常坐在巴士上層,鄰座是一個年約三十出頭的女人。當隧道巴士駛至維園泳池附近,溫煦的陽光透過玻璃窗射進來,讓人更有一點放假的感覺。突然,我身旁的女人從她的手提包裏取出一張《明報副刊》,起初,我以為她打算以副刊內的專欄文章來解悶,心裏不由得頓生了一點敬佩之情。不過,幾秒之後,她竟然繼續翻開那張《明報副刊》,更把它蓋在玻璃窗上,然後用自己的雙手撐住,垂下頭,盡力躲避陽光的窮追猛打。
那一刻,我心裏暗叫:「你無野呀嘛?」
直至我在紅磡下車,這位女士都未曾把報紙放下。
雖然我十分認同女人天生愛美麗這一特點,但這個女人的舉動,我認為是有點過猶不及。又,雖然我都覺得女人若能擁有白晳肌膚是一件羨煞旁人的好事,但人類總要接觸陽光,才叫健康呀!況且,若是那麼害怕被陽光曬至黝黑或出雀斑,她倒不如戴帽、穿長袖衫甚至不要外出啦!
或許,一向不愛打扮的我,在我眼中,她是一個「奇人」。
不一會兒,我走進九鐵的車廂,好不容易才找到了一個座位。那時,有一對年約四十的情侶 (或者他們是夫妻) 坐在我的對面。當鐵路駛至旺角東,那個女士突然張開她的嘴巴,面向她身旁的男伴,然後很熟練地,亦在眾目睽睽之下,把她口內的口香糖傳到男伴的口中!
那麼「幸運」的我,那一刻真的想叫:「啋──!」
對我來說,他們是名符其實的「奇人」!
不過,當我回過神來之後,不禁想起了哲學家。如果那一刻哲學家在我的旁邊,一同見證這兩件奇事的話,我敢肯定他一定會很冷靜地笑著反問我:「有乜出奇?或者佢地眼中咁樣做係好正常呢!」
不錯,這兩件事情令我感到詫異和奇怪,是因為我不會做那兩件事,於是我就主觀地把他們定性為「奇人奇事」。或者,在他們以至普羅大眾眼中,那只不過是一種非常正常的行為。不要誤會,哲學家這種思維的背後,並不代表認同他們的行為,或意圖扭曲一些基本的價值觀,而是很理性地訴說著一種被人遺忘、忽略的哲理──一件事的對與錯、正常與否,全在於人們的主觀判斷。
其實,若仔細思索,這世界根本沒有對錯之分,只有相對之別。例如,有些人認為那些少女模特兒於公開場合中表現過於性感,言行亦過於突出,於是紛紛批評她們所做的都屬於錯誤且噁心的行為。不過,在那些少女模特兒眼中,以至在現今青少年眼中,穿著低胸吊帶背心、超短熱褲,乃是一種潮流 (只是我不會追隨這樣的潮流而已)!你看,在鬧市中,哪裏沒有這些吊帶背心配超短熱褲或短裙的少女的蹤跡呢?
因此,有時候,我們不能主觀地批評對方這樣不對、那樣不妥,有時候,了解對方行為背後的動機比批評他人的行為更為重要。
在心理學上,有一個理論叫「ABC Model」,A代表Antecedent events,B 代表Behavior,C則代表Consequences。原來,根據這個理論,一般人看待事情都只著重他本身的行為,甚少追查其背後的動機。以少女模特兒為例,若我們能放下主觀批評,或許,在她們噁心行為的背後,其實都有值得別人同情的地方。她們有的本身出自貧窮家庭,生活艱苦,於是「賺大錢」就成了自小的理想,長大了,亦因而利用女性的天賦來滿足一己慾望。她們有的,或許從小就被欺壓或被忽略,於是長大後,希望利用各式各樣的方法來引人注意,藉此建立自我形象。在這樣的因素下,就促使她們喜歡賣弄性感,這樣既可引人注目,滿足自我,又能賺取金錢,建立所謂的「功名」。若細心查察她們的背景,或許,我們會發現一個又一個的可悲的社會現實。
正因為此,我們在覺得別人奇怪或有問題時,應同時深思他/她究竟發生過些甚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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