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5日 星期一

打情罵俏

有些人說,包括龜妹妹在內,都說一對情侶總要吵吵架,才能更了解對方。

然而,跟哲學家這麼久,很感恩的是,我倆還未試過吵架。畢竟,一來我不同意一般人的說法,二來哲學家是一個不會隨便發怒的人 (除非那個人是他討厭的),更是非常遷就我、愛惜我的情人。

不過,我們時常會為小事而爭辯不休。

例如,誰人結帳;
例如,他說米菲很頑皮,但我卻說米菲很乖巧;
例如,那人跟那人的關係或事情;
例如,那些似是而非的觀點或評論。

有時候,在藥店幾位大叔面前,我們亦會繼續爭辯不休。

昨天,哲學家又來「包拗頸」了。

在半清醒的狀態下,我聽到牧師講解一段經文:「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裏說出的一切話。」

然後,哲學家嬉笑著,扮演著「摩門教教經法」,跟我爭辯起來。

每次遇到這樣的情況,我總會跟他爭辯一會,但最後總會被他氣得放棄,只好掩著嘴巴偷笑,心想自己說話真的有很多「漏洞」。這時,他也會笑。

從小到大,我都愛發問,也愛爭辯,想不到這樣的事情竟也成了我和哲學家打情罵俏的方式。

我相信,我們的溝通方式是很獨特的。

後記:這篇日記的靈感除了來自平日的觀感外,還有今天對哲學家的擔憂和思念。希望哲學家在再度發病之餘,也可在對岸偷笑一番,以作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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